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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儿童弱视应在12岁之前

林女士最近正为5岁儿子的眼睛犯愁,因为幼儿园视力检查时发现儿子的视力不达标,到医院眼科检查后的结论是“弱视”,这是不是意味着儿子要一辈子戴着眼镜?事实上,每个儿童的视力是逐步发育成熟的,儿童视觉发育的关键期为0-3岁,敏感期是0-12岁,双眼视觉发育6-8岁成熟。如果在视觉发育期内由于某种原因引起单眼或双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下降,眼球检查无器质性病变,即称为弱视。

从前我们认为最佳矫正视力(戴眼镜以后的视力)达到0.8即为弱视的诊断标准,现在认为这个诊断标准过于宽泛,因为不同的年龄,正常视力标准是不同的,为此修改为:3岁儿童正常视力参考值下限为0.5,4-5岁为0.6,6-7岁为0.7,7岁以上为0.8。低于下限或两眼最佳矫正视力相差两行以上的较差眼,可以认为有弱视。

研究表明,早期和定期到医院检查眼睛和视力,可以显著降低弱视的患病率和减轻弱视的程度。一旦确诊为弱视,应立即治疗,否则年龄超过视觉发育的敏感期即12岁以后,弱视治疗将变得非常困难。弱视的效果与治疗时机密切相关,发病越早、治疗越晚、疗效越差。治疗弱视最基本的策略是精确的配镜和对优势眼的遮盖。而优势眼,就是视力较好的那只眼。

首先要消除病因,如矫正存在的近视、远视、散光,早期治疗先天性白内障或先天性完全性上睑下垂等。第二就是进行相应的遮盖治疗,就是遮盖优势眼,强迫使用弱视眼是最为有效治疗单眼弱视的方法。用遮盖法治疗时,须密切观察被遮盖眼视力的变化,避免被遮盖眼发生遮盖性弱视。复诊的时间根据患儿的年龄而定,年龄越小,复诊间隔时间越短。1岁儿童复查间隔为1周,2岁儿童复查间隔为2周,4岁儿童复查间隔才能为1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弱视治疗效果易反复,双眼视力平衡后,要逐步减少遮盖时间,慢慢停止遮盖治疗,以巩固疗效。对于中、低度单眼弱视或不配合遮盖治疗的儿童,可考虑光学药物疗法(压抑疗法)。另外还有综合疗法,即对于中心注视性弱视,采取常规遮盖疗法,或压抑疗法,联合视刺激疗法(CAM)、辅助精细训练;对于旁中心注视性弱视,可先采用后像、红色滤光片或海丁格刷刺激转变注视性质,待转为中心注视后,再按中心注视性弱视治疗。也可直接常规遮盖。当然,这只是简单介绍,具体要在专科医生指导下治疗。

(编辑整理:韩学晶)